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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二十六品云﹕「若永滅無明,諸行當不生,能滅無明者,由知修真實。由前彼彼滅,後彼彼不生,純一大苦蘊,皆當如是滅。」又與「乃至有蘊執」說執蘊為生死根本,極相符順。
[釋]:這地方又引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論》第二十六品說﹕「若永滅無明,那十二緣起支的第二支諸行亦當不生。」所謂的第十二緣起支的第二支諸行,這行就是業。如果你是由什麼?由無明薩迦耶見所推動的去造這個業,那當然會引生你輪迴,在輪迴生死,所以能引六趣輪迴之果。那這是總報的業體。哪有沒有他的差別業呢?有。我們稱為滿業。所以,這個業有引業及滿業。那這引業就是總報的業體,就是六道輪迴的果報。投生到天人、人道、三惡道這樣子。
但是不論你投到天人、或者是三惡道的話,也有他的滿業,滿業有圓滿不圓滿。譬如講,投生到人道,滿業圓滿的話就莊嚴之相,身體就沒有殘缺。那如果身體有殘缺,這滿業就是不圓滿的。所以把這個無明滅除掉的話,那當然你就不會再什麼?造這輪迴之業。乃至於這個不圓滿的滿業,你也會被滅除掉。引業被滅除掉了,滿業也被滅除掉了。但是滿業被滅除掉的話,是不好的滿業全部都被滅除掉。
又能滅無明者,是由了知什麼?修真實。那當然能夠把這無明滅除掉的話,你應該去通達什麼?究竟了義的空性。接下來說,由前彼無明,這個彼,彼彼的話呢?第一個彼是無明,第二個彼是行。所以由前彼無明,那彼這個行,就十二因緣第二支的行支滅掉,之後彼彼不生。所謂的彼的話,一樣,無明,還有行,就彼行永不生。所以,後彼彼不生。前彼彼滅,那後當然不會再生了。所以執自性有的名色,我們說無明滅、行滅,識滅。那當然啦,名色、六入、觸、受…等等純一大苦蘊。可是剛所說的,由自性有所成立的名色等等,純一大苦蘊全部都把他滅除掉了。所以皆當如是滅。
這個,此又與什麼?《中觀寶鬘論》所說的,我們剛所說的:「乃至有蘊執」說執蘊,蘊是為法,他是為生死根本。也就是說即執諸法有自性之染污無明,這個是相符順。《中論》所說的無明跟《中觀寶鬘論》所說的,執蘊為生死的根本,都是相符順的。都是執什麼?都是執法我執。也就月稱論師所說的,諸法非唯名言假立從其不共自境自性而有,這個就是所謂的無明。從月稱論師所解釋的,引這《中論》、《寶鬘論》…等等,都是符合龍樹菩薩所說的。所以不僅是這樣,這都是跟龍樹菩薩所造的《七十空性論》,我們剛有引《七十空性論》,乃至於《中論》、《中觀寶鬘論》所說的義理全部都是一樣的。所謂的一樣是什麼?法我執就是輪迴生死的根本。
當然我們談到法我執一定離不開人我執的。那人我執是輪迴生死的根本,這中觀應成派跟中觀自續派跟唯識派以下,就這一點來講,都一樣,他們也認為人我執,中觀應成派也是認為人我執,可是差別的一點是什麼?中觀應成派認為不僅是人我執,還要有法我執。因此由這樣來闡釋龍樹菩薩所說的也是一樣。接下來,再來說什麼?就聖天菩薩,就是提婆,為什麼引提婆呢?因為龍樹跟提婆菩薩他是什麼?我們說他是父子。也就說聖天菩薩、提婆菩薩所說的等同龍樹菩薩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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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聖天所許,如前所引「如身根於身」等,及「生死本為識」等,顯了宣說。
[釋]:這地方講說月稱論師上面所說,又是什麼?又是聖天菩薩(提婆菩薩)所承許。如同我們前面的459-3所引的《四百論》,這裡面的《四百論》所說的是什麼?「如身根於身」身根於身,以及包括459-5裡面所說的「三有種為識」,或者說「生死本為識」顯了宣說,也就是說都一樣的。所以由上可以了知龍樹菩薩所造的《中論》、《中觀寶鬘論》、《七十空性論》以及聖天菩薩所著的《四百論》,還有包括月稱論師依著《四百論》解釋的《四百論釋》,包括《明顯句論》等都是宣說什麼?人我執、法我執均為一切煩惱的根本,都是煩惱障。
我們剛所說的,說此中聖天菩薩所著的《四百論》中有說什麼?說「三有種為識」或者說「生死本為識」等等,這個識是什麼?都是指癡,愚癡的癡。又《四百論》就是聖天菩薩所造的,它裡面所說的說「如身根於身,愚痴遍安住」,所以身根於身一直在形容愚癡。那月稱論師如何來解釋此中的愚癡呢?謂執內、外諸法由自相生,增益自性之心,此為無明。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執內外諸法,非唯名言假立,以其不共自體、不共自相,於前方自性有而安住。當然這個就是什麼?增益自性有之心,這個叫無明也叫愚癡。
月稱論師菩薩所著的《四百論釋》怎麼說?「癡於諸法分別諦實極愚蔽故」癡執諸法為諦實,這諦實就是自性有。由愚癡,所以「遂於諸法增益實性」,這實性就是自性而轉。所以由《四百論釋》跟《四百論》裡面所說的,故月稱論師與聖天菩薩所說都是相同的。這個地方宗喀巴大師的意思是要說,那個月稱論師,他所說的、他的見解都是來自於龍樹菩薩、聖天菩薩,一脈相傳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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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阿闍黎於《中論》等盡其所說,破除所破,所有正理,一切皆為破除愚痴,於諸法上增益自性,而顯諸法皆無自性。故所說種種正理,皆是唯為破無明執。
[釋]: 這個地方阿闍黎當然是指龍樹菩薩,所以龍樹阿闍黎於《中論》等,等就《中觀理聚六論》。你們所有所說的,盡其所說的破除所破的所有一切正理,一切都為要破除什麼?無明愚痴。那無明愚痴是什麼?即是於法上,對於諸法上增益自性,而來顯示什麼?諸法皆無自性。故所說的種種的正理,皆是為了要破無明所執之境,就是法我執所執之境,就是自性有。
:如是以正理破,若是由破倒執(顛倒執)是為欲引發無倒定解者,當以正理破何心之境?你這個正理,這《中論》所說的是要破什麼?什麼心所耽著的境呢?
這個地方有說,總破當然有無量無邊,所分別會有無量無邊際。可是然以何種顛倒分別為一切過失的根本?也就是說為一切煩惱的根本。所以當先明彼根本所執,你應該先很清楚的,它的根本顛倒心識所執的是什麼?而來破除其所耽著境。如果能夠破彼根本所執之境,則一切過失悉遣除故。
經上所說的,說貪等諸餘對治,是一分之對治。對治貪你無法對治嗔,對治嗔你無法對治貪。但是對無明對治,就法我執的無明對治是一切的對治。只要把這個法我執砍斷掉的話,所有的一切煩惱全部都是斷除掉。因此無明這個法我執是一切過失的根本。接下來再引什麼?佛護論師他所造的論著來說,我們接下來看看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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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佛護論》云﹕「為何義故宣說緣起?答云:阿闍黎耶大悲為性,見諸有情為種種苦之所逼切,為解脫故,欲顯諸法真如實性,隨說緣起。故云:見非真繫縛,見真實解脫。何為諸法真實性?答曰﹕謂無自性。諸不智者,由愚痴暗障蔽慧眼,而於諸法分別自性。由是彼等遂起貪,若時了知緣起,發慧光明除愚痴暗,由智慧眼照見諸法無自性性,爾時無所依處,貪瞋不生。」
[釋]:這個地方佛護論師,當然這個地方就很白話了,我們略略來做解釋,說如《佛護論》裡面所說的,為何所為義故宣說緣起?那就回答了,答云,就龍樹阿闍黎是以大悲為性。這個地方我們講所謂大悲的話,就是要拔眾生的苦跟苦因。只有拔眾生的苦還不夠,必須要眾生的苦因你也要看得到。那因是什麼?當然啦,是無明的顛倒識體,這個就是輪迴生死的根本,所有一切痛苦的因,你非得把它拔除掉。所以見諸有情無明愚痴,由於無明愚痴,所以為種種痛苦之所逼切,也就是說他在輪迴生死跳不出來,所以為令有情解脫故,故意顯示諸法真如實性,所以諸法真如實性的話就是無自性。
可是你要通達無自性的話,你非得以正確的理由來通達它,所以隨說緣起為正因。由緣起為正因而通達什麼?而去遮除掉什麼?自性有。由於遮除了自性有,依此勢力,所以通達了什麼?無自性、通達了空性。所以即以緣起正因來通達無自性。故云無明增益見非真,因為無明增益見到自性有,可是自性有是不存在。也就是說本來諸法存在是無自性,可是他執為自性有,因此被繫縛輪迴生死。接下來說見真實亦即見到什麼?亦即見到諸法自性空,見到諸法自性空的話,則能夠解脫。
答曰:謂無自性。諸不智者,我們要很清楚是指什麼?即是指自續派以下。我們這個地方講幽默一下,你如果沒有學四部宗派的見解的話,這個地方所講的諸不智者的話,絕對不是指我們。我們還沒有條件被講,知不知道?這個地方真正講的話是自續派以下。假設你有自續派的見解,你有唯識派的見解;不過這個地方講,你自續派的見解的話,自續派的二諦你也要會安立喔。你如果是學唯識派的話,唯識派的二諦你也要會安立。你的二諦都不會安立的話,那也不是真正的自續派,也不是真正的唯識派。說實在的,雖然學得很多,也不是這個地方所講的。所以這個地方講說,諸不智者是真正它能夠通達自續派,或者真正能通達唯識派等諸實事師,他在安立勝義諦跟世俗諦,是指這一些。為什麼要這樣講?因為宗喀巴大師他在他的論著有說,若要通達中觀應成派,首先能夠通達自續派,是為最善巧。所以這個地方諸不智者是指什麼?自續派以下。
所以說他們是由於愚痴暗障蔽見空性的慧眼,為什麼?因為自續派他認為一切諸法的存在,它一定要自性有。所以他障蔽了他,真正通達圓滿了義的空見,而於諸法分別執為自性有。你如果執為自性有的話,當然了,你如果執為自性有一定會生起什麼?貪嗔。所以由是彼等執為自性有遂起什麼?貪嗔。若時能夠了知什麼?緣起,這個地方的緣起,你要加一個細分的緣起。為什麼要加一個細分的緣起?等一下會說。所以你如果能夠了知細分的緣起正因,引發無自性的智慧光明,當然即能遣除愚癡黑暗。
所以由智慧眼照見諸法無自性性,所謂的無自性性,最後一個性的話就無自性的體性,就是空性。如果這樣的話,爾時就能夠斷除無明。那無明被斷除掉的話,當然啦,貪嗔的所依處被斷掉了,貪嗔無所依處,既然無所依處的話,貪嗔也就無法生起來。
這個地方此處我們進一步來說明這個緣起。剛剛我有加一個細分的緣起,為什麼要加個細分的緣起?所以這個地方說明緣起的差別。因為你只要是內道的佛教徒,你必須承許緣起。但是你承許的緣起一定是中觀應成派的見解嗎?也未必。為什麼?因為中觀自續派及唯識派,他們也承許緣起,可是他們緣起都必須在自性有的基礎上而來承許這個緣起。但是中觀應成派認為必須在無自性有的基礎上才能夠建立緣起。故其所承許的緣起就可以分為什麼?分為粗分的、中分的,還有細分的。
此中唯識派以下是許粗分,他們所承許是粗分的緣起。以唯識派來講,他認為萬法都是由識體的習氣種子所變現的,所以是以自性異之因,生自性異之果而來承許因生果的緣起,這個就是唯識派以下,唯識派實事師以下所承許粗分的緣起。
而中觀自續派它是承許中分的緣起,也就是說比唯識派還要細,但是觀待應成派還要粗。為什麼?他們認為說,被安立的法,我們說這個法一定要由心識來安立,因此被安立法的本身它必須在心識顯現,自性成就如現而有,它必須要有這樣的所謂的能力。而且能安立的心的本身也必須在自性有上面沒有錯亂。所以相互觀待。所以這個叫觀待緣起,這種觀待緣起比唯識派還要更細,因為唯識派的緣起只有建立在依他起的緣起因果法而已。這種觀待緣起含攝了無為法。
接下來中觀應成派它所承許的是細分的緣起,所以他們認為不論是站在因生果或者是法的本身,及能安立法本身的心,全部都是唯名言假立。這個唯字就是遮掉了你還有些許的自性有,把他擋掉,那一點自性都沒有;那一點自性都沒有,一切法的存在,只有唯名言假立而已,故稱為什麼?唯名言假立之緣起,或者我們稱為細分的緣起。
故此處所說的依緣起正因通達無自性,而來斷除愚癡無明,令貪嗔永不生,這個地方是指什麼?即是指細分的緣起。所以通達了緣起不一定是通達了細分的緣起,這個要分清楚。我們都會講緣起,或者我們都會講因果。可是會講緣起,或者是說談因果來講,不一定是什麼?真正細分的因果,真正細分的緣起法,不一定。
所以這個地方也更說明,你非得要學習依著三轉法輪所開出來各部派的宗義,你非得要學。因為你學了以後,你才能對比哪一部派才是真正究竟了義的空性,它所詮釋的是真正了義的空性。依著這個道理,在我們現實生活上去觀察,或者在思惟修去觀察,所以學習各宗派所安立的宗義,這是非常重要。
我們知道緣起有分粗分的、中分的、細分的,同樣的,拉到前面來講,《菩提道次第廣論》的下士、中士、上士也是緣起。下士在講無常、業果也是緣起;中士在講什麼?十二因緣、四聖諦也是緣起;到上士道來講菩提心、六度,那也是緣起。同樣道理,你在學下士、中士、上士,你是用粗分的緣起在學,或者是用中分的緣起在學,或者是用細分的緣起在學?是不是這樣?
進一步來講,如果粗分細分中分等緣起你都不清楚的話,那你所學的緣起不知道是屬於哪種緣起?因此由學習後面《毗婆舍那》以後,你瞭解了以後,原來中觀應成派所安立的緣起是怎麼安立?再拉回來看下士、中士、上士的話,這個才叫真正的什麼?性空緣起,緣起性空。這樣的話你真能夠去瞭解細分的緣起的話,那就可以種下未來什麼?真正解脫的資糧。
所以我們一開始在學下士、中士、上士,可以。可是接下來的話,一定要想盡辦法來學習什麼?《廣論》後面的《毗婆舍那》,你非得要學。雖然我們這一次未必能夠真正的解脫,但是你非得要種下解脫的因,非得要種下去。雖然說《毗婆舍那》很難學,但是要想盡辦法學。為什麼?因為你已經獲得了人身了,而且你已經遇到了什麼?
這個因的話,當然最好能夠通達中觀應成派所建立的性空緣起,細分的。不行的話就自續派;再不行的話唯識派;至少你也要去通達什麼?有部跟經部。不要單單只有學下士、中士、上士。這個緣起的正因是對治愚癡無明,因此如果說中觀應成派乃至於剛所說的自續、唯識的緣起的正因,如果不清楚的話,當然一定是用愚痴無明來學習下士、中士、上士,這樣就很可惜了。當然了,這個在累積福德資糧,但很可惜。但是如果你能夠努力的學習後面的《毗婆舍那》,瞭解了這些粗分的緣起,中分的緣起、細分的緣起,再把這分認知再拉到前面的下士、中士、上士的話,這一生學習《菩提道次第廣論》的話,那就非常殊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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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品結合文云﹕「問云:汝已宣說以大乘數,轉入勝義,汝今當說以聲聞教轉入勝義,答曰﹕無明覆後有」等。
[釋]:這個地方就是說《佛護論》對於《中論》第二十六品結合文的解釋云,怎麼說?﹕「問云:汝已宣說以大乘數(大乘教),轉入勝義(空性),汝今當說以聲聞教(小乘教)轉入勝義。答曰﹕無明覆後有。」
從前面來看的話,無明當然是什麼?是指法我執。因此由這樣來說明的話,就此明聲聞勝義跟大乘教是一樣的,都是指空性。空性其正對治是什麼?為十二因緣的什麼?初支無明。
(p461-3)
第二十七品結合文云﹕「問云:汝今當依順聲聞乘契經邊際,顯示惡見行相非有,答曰﹕說過去時生」等。
[釋]:同樣的道理,這個地方《佛護論》對於《中論》第二十七品結合文的解釋,云﹕「問云:汝今當依順聲聞乘契經邊際,顯示惡見,這個惡見是執自性有之行相非有。答曰﹕說過去時生」等等,這個地方講說,過去時生,這個是時間,時間是不相應行,時間也是屬於法我執所緣。此亦說明:諸法執自性有為聲聞乘契經邊際所顯示的惡見行相。這個惡見行相,也是聲聞乘要斷的,所以由這個論著可以了解佛護論師,他也是講法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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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佛護論師,亦許增益諸法自性,為十二支初支無明,及許聲聞、獨覺證法無我,極為明顯。是故聲聞獨覺證法無性,最大能立,當知即此以法我執為十二支無明之理。
[釋]:故佛護論師,他亦承許增益諸法自性,就是法我執為十二有支初支無明,以及承許聲聞、獨覺他也要去證法無我,這個是非常明顯的。所以到此就是簡別了中觀自續派以下,因為前面中觀自續派以下就問難中觀應成派月稱論師,十二因緣初支無明,你如果把它列法我執的話,那是不是輪迴生死有兩種,所以到這邊就是很明顯的破斥了自續派以下的問難,連聲聞、獨覺小乘行者都非得要證法無自性,如果你要把十二因緣初支染污無明斷掉的話,你非得要證到法無我。是故聲聞、獨覺證法無自性,是這個地方最大能立之正因,當知即以此法我執,就是在法上增益執為自性有,為十二有支初支無明的道理。所以從前面一直講龍樹菩薩所造的,包括月稱論師所作的,包括提婆菩薩所說的,到佛護論師所說的,全部的道理都是一樣的。十二因緣初支無明就是染污無明,就是人我執及法我執,你要跳出輪迴生死,非得一定要通達空性。
中觀應成派認許人我執及法我執皆是煩惱障,亦是十二因緣初支染污無明,此亦是分別心所執取。如是執諸法非唯分別心增上假名安立,由彼諸法不共自體本自安住,這一分在於人上的話,是為人我執,在於法上的話,為法我執,人我執、法我執皆是分別心所執取。雖然是這樣,但是分別心並不一定周遍是人、法二我執,譬如執瓶之分別心、或者執無常之分別心。所以,由此可以了知,去了解分別心的定義、還有它的所緣、所執,及其顯現相、還有執持境它們之間的差別,是非常重要的。這個地方我們說分別心的定義,引《釋量論》來作解釋,《釋量論》云:「若識執聲義,彼即是分別。」此意謂:是以合雜聲(名言)義(境)能執之心說為分別心。也就是說這個聲,就是指名言,義就是指境,合起來這分能執之心,來說為分別心。進一步來解釋,分別心它會顯現它的對境的大小、形狀、顏色或體性,它是以遮除的方式趣入於境或者是對境的耽著,譬如執持瓶子的分別心、或者執持無常之分別心、或者執空性之分別心。但是分別心的顯現相亦即義共相,此意謂著:只要是分別心,它一定會有義共相,也就是說只要是分別心,它一定是以遮除的方法,對於其所要通達的境而趨入。這分當然不同於眼、耳…等前五根識唯有顯現相,但不名為義共相,理由呢?因為,義共相是分別心對境,以遮遣作用而趣入,但眼、耳…等前五根識不具有此作用,全然的無分別。因此,要現量證空性,轉凡為聖之前,一定須要依賴分別心以理思惟顯現空性之義共相作為前提,這個是一定的、決定的。所以一般來說,有說:動念即乖。或者經論也有說:分別心皆是錯亂。但是這個錯亂是指分別心之義共相。此中所謂的義共相,一定有二顯錯亂於顯現境,也就是說只要有二顯,一定會錯亂於顯現境,譬如執持瓶之分別心,以顯現瓶子的義共相引領而來趣入於瓶子(境),此中執持瓶的分別心於其所執持境──對這個境:瓶子,當然是沒有錯亂,因為找不到其他的名言量,或正理能夠損害分別心,對於其境執持瓶子的這一分,這個在事實上是成立的,你沒有其他的名言量,或正理能夠妨害、損害它。但是,分別心顯現瓶子的義共相,它不是瓶子。雖然前面所說的,以顯現瓶子的義共相引領而趨入於瓶子,可是顯現瓶子的義共相,並不是等於瓶子。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瓶子的義共相是常法,但是境上的瓶子是無常法故。而且顯現瓶子一定有二顯錯亂於前方,二顯錯亂於前方,我們稱為自性有,所以此二顯自性有的瓶子當然一定是錯亂的,為什麼呢?因為,觀待勝義理智的抉擇,自性有的瓶子是不存在的。因此,分別心的執持境,它執持瓶子、或者是執持瓶子上的無常、或者是執持瓶子上的空性,這分是沒有錯亂的。然其顯現境,顯現瓶子的義共相、無常的義共相、空性的義共相,就這分來講,當然是錯亂的。就如同剛剛所說的,它一定會有二顯錯亂於前方,所以我們這個地方還沒有解釋本文之前,我們對於分別心,先作了介紹,什麼是錯亂?什麼是不錯亂?這個一定要分清楚。什麼是應該要破?什麼是不應該要破?因此我們看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