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覺功德林
cuninsights.us
廣論

p5071

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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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07+8)  

第二合義分二:一、合無自性義;二、合由名差別成就義。初又分四:一、破我與蘊性一品;二、破我與蘊性異品;三、由此亦能破諸餘品;四、依彼能見補特伽羅猶如幻化。今初

[釋]:由前面p501+2第一科判「一、正抉擇我無自性」,所立之車喻分四個來說明:第一、顯車無自性而唯假名安立而有;第二、於彼他宗問難斷諍;第三、由名言種種差別皆得成立;第四、依此速得正見勝利。由此第二科判合車喻來顯明我與蘊體亦無自性義分二:一、合有支--我與支分--蘊體無自性義;二、合有支與支分由名言能所差別成就之義。這些能所都能夠安立。初又分四:一、破我與蘊自性一品;二、破我與蘊自性異品;三、由此破一異品亦能破諸餘五品--1、我依蘊;2、蘊依我;3、具足品,也就是說我具有蘊體;4、合集,就是支分積聚;5、特殊形狀;四、依彼破一異等能見補特伽羅猶如幻化。

(p507-5)

今初,總凡世間現見一法,心若決定彼為有對,遮其無對,若是無對,則遮有對。由此道理,總於一異或於一多,遣第三聚。有對無對即一多故。若能總於一多決斷,別於自性若一若異,亦能決斷,如是若我或數取趣有自性者,亦不能出若一若異,故當觀察我與取蘊,為一性耶抑為異性。

[釋]:總凡世間現見任一法,唯有分別心能安立,也就是說存在的法唯有分別心去安立,既然唯有分別心安立,故分別心若決定彼法為有對--異或多,一定遮其無對--即一,也就是說我們的分別心有遮除不屬於此法的遮遣作用,也就說我們的分別心要成立瓶子一定要遮除非瓶 ,它一定要有這個作用。所以分別心決定此有法有對,那就是異或多,那它一定要遮掉非異或非多。如果它要成立異一定要遮掉非異,如若他要成立一他一定要遮掉非一。同樣的道理,它成立有對那一定會遮無對,如果成立無對那一定會遮有對,故一與異成為不可並存之正相違,若是無對(即一),定則遮其有對(即異)。由此道理,總於一異此二法來決定,任一法的存在若是一,定遮除異。反之,若是異,定遮除一,或用一多也是一樣,這個道理是遮遣顛倒執著有之第三聚,也就是除了一或異決定之外,還有第三種情況--是一亦是異,或是非一亦非異,這種模棱的情況,無法用一或異來做決定,這種第三種。有對無對即一或多故,有對就是多,無對就是一。若能總於一或多做決斷,別於自性若一或若異,亦能決斷,不會有第三種。如是若我或數取趣有自性者的話,數取趣是有情的輪回,這叫數取趣。那如果有自性的話,亦不能出若一或若異來作決斷,故若我非唯名言假立,如果非唯名言假立是不是一定要自性有?那如果是自性有,則應當觀察我與取蘊為自性一性耶?抑為自性異性耶?

(p507-1)

修瑜伽者先觀我蘊二是一性有何過失,於計一品當求過難。佛護論師於此宣說三種過失,謂計我無義,我應成多,應有生滅。

[釋]:修瑜伽者應先觀察我與蘊體,因為談我絕對沒有離開這個蘊體,沒有我也沒有我的蘊體,沒有我的蘊體也沒有我,此二--我跟蘊體,體性是不一樣,如果他們是自性一性有何過失呢?於計自性一品當求其過難。佛護論師於此我與蘊體是自性一之體性宣說三種過失,謂1、計我無義,假設我就是蘊,那說我就沒有意義了。2、我應成多,為什麼?因為我的蘊體多,我就會變多。3、應有生滅。蘊體到死亡時會滅掉,那我也應該會滅掉。

(p508+1)

其中初過,若許我蘊二性是一,妄計有我全無義利,以是蘊異名故,如月及有兔。《中論》亦說此義,二十七品云﹕「若除取蘊外,其我定非有,計取蘊即我,汝我全無義。」

[釋]:其中初過,初過是許我與蘊體是自性一,如果是這樣的話,這種過失是許我沒有什麼意義的。若許我與蘊體二法是自性一,分別妄計有我則全無義利,因為它只是蘊體的異名而已啊,我就是蘊嘛!如月亮及有兔雖異名然同指一物。《中論》亦說此許我無義之因,此於第二十七品云﹕「若我與取蘊自性一則除取蘊外,其我定非有,若妄計取蘊即是真實之我,汝再安立我則全無義。」這個地方說我跟這個蘊體如果是自性一的話,那就變成我跟蘊體就沒有什麼差別。如同我們的眼識看某一物一樣,我們眼識看某一物時是不是沒有辦法去區分它的差別,如同全部變成一一樣。由此來看,如果我跟我的蘊體是自性一的話那就變成我跟蘊體就沒有什麼差別了,如果沒有差別的話,取名還有什麼用,那取我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所以這是第一個過失。

(p508+3)

第二過者,若我與蘊自性是一,一數取趣如有多蘊我亦應多,如我唯一蘊亦應一,有斯過失。《入中論》云﹕「若蘊即我故,蘊多我應多。」

[釋]:第二過失者:我應成多。若我與蘊自體性是一,則一位數取趣如有多蘊,我亦應成多;反之如我唯一,那蘊體亦應成一,會有如斯之過失。如果我與蘊體自性一的話,有沒有一種有情蘊體多,有情就變多?可不可以找得到?找不到。同樣的道理,我與蘊體變成一的話,頭跟腳,眼睛跟皮膚等等跟四肢變成沒有分別,無分的合在一起的,有沒有這種有情?不可能。所以這是第二種過失。這個地方講說,如果我們用七相觀察的時候如同我的分別心耽著的那麼有自性的話,那你就去尋找有沒有這樣的有情,尋找不到,找不到下一刻自性有的有情存在嗎?不存在。

學生:第一個過失,如果我跟蘊體是自性一的話,那我就沒有,取蘊合在一起的時候,我是有的。

師父:自性一的話是不是分不開?分不開的話,我們是不是依著蘊假立為我,如果依蘊假立為我,你又分不開,你幹嘛依它?就沒什麼好依啦,它就是我。所以,你再說一個我,不是頭上安頭嗎?變成沒有意義了。真正要破除自性有的話,我們如果起煩惱的當下,這個時候我們的分別心的耽著是不是執有一個真實的我而已,有沒有蘊體?沒有。這個當下就這樣顯現於你分別心前方。我剛是不是講說如同眼識在看一樣,我們的眼識看瓶子是不是渾然一體於前面,對不對?接下來,第六意識再去分析,可是這個很真實的我也沒有離開蘊體,對不對?我們分別心思惟觀察也沒有離開蘊體啊,沒有離開蘊體的話,我跟蘊體是不是成為一?成為一的話,那就應該剛所說的蘊體多,我也變成多?有沒有這樣的有情你去找,一直找到佛,也找不到。你一直找,找不到的時候你要注意哦,這個時候的心識它會很專注。所以我以前講說你在觀察空性的時候理路不能亂掉,然後一直找,有沒有這種有情,包括佛?找越久,你止於一境就有能力了,這個沒辦法,要你自己操作了,這個我沒有辦法幫你操作了。找完了以後,注意哦,找下去的時候,下一刻自性有是不存在的,然後空掉,你那個心識會有松掉的感覺起來。同樣的道理,我與蘊體一嗎?有沒有這樣的有情,包括到佛?一直找看有沒有?你找越久,專注越久,有能力你就找一個小時,不要小看哦,這樣找一個小時以後,天天找,你止於一個小時的能力越來越強,強到有一天你稍微一找好像五秒鐘而已,可是下坐:啊,一個小時!這說明你開始有點功夫了,就開始慢慢修定了。首先你要先把尋找這個弄出來,如果沒有這樣這樣尋找沒有這樣所緣的話,另外一個角度,你不要說坐一個小時,就是坐一個月也沒用啊。所緣境,如果離開了佛陀所說的慈悲的所緣境,無我的所緣境,空性的所緣境,大悲心的所緣境,出離心的所緣境,這些沒有的話,你就是在那邊坐一個禮拜也沒有用啊,因為這個是要有所緣,沒有所緣的話你要注意哦,修成功的話就得定,修不成的話就墮落畜生道。所以一定要有所緣。先把這個弄懂,以後再慢慢操作。

龍樹菩薩

             (輪迴)                  (解脫)

          由 世俗諦        入           勝義諦

                  非唯名言假立,

              →  此法之體性於前方施設處;  

                  如水與乳融合為一

                                            

  

           將執實自性有,以理遮除『自性有』之此無遮份  

                                   常

                                   不待他

                                   非造作

 此中『諦』: 即真實

解释之前,我們知道學習《毗婆舍那》無非是要解脫乃至成佛,尤其是要斷掉輪回生死的根本——薩迦耶見。因此我們在黑板上有寫,如同龍樹菩薩所說的由世俗諦而入勝義諦,世俗諦另外個角度講就是輪回,由輪回而入解脫。可是這個地方講世俗諦就是輪回是指什麼呢?是指執實心,執為實有的這個識體,只要你有執實心就一定還在輪回當中,這份執為自性有的顛倒識體大乘來講必須要到第八地才能斷掉,小乘來說要到阿羅漢。世俗諦跟勝義諦,這個“諦”就是真實。世俗諦的諦在我們的顛倒識體會執為很真實,那什麼叫執為很真實呢?也就是說這個法是唯名言假立,依著它的支分依著它的施設處唯名言假立。反面來講,如果說非名言假立,這個法的體性于其前方施設處,這個法的體性跟他它的支分或者施設處于前方如同水跟牛奶融合為一,這一分在我們的顛倒識體看起來它是很真實,這個在中觀應成派就稱之為自性有、自體有、自相有。這會有什麼特徵呢?當我們的顛倒識體把它執為很真實的時候,它會顯現它是恒常的,所以站在我們的生命來講,我們如果顛倒識體執我們的生命,我們希望它恒常,永远不会死,是不是這樣?有沒有這回事?那根本不可能!同樣道理,我們喜歡的就會執它为恒常永遠不要改變。所以它會顯現常,既然是顯現常,那絕對是不觀待他了,不觀待他的話,任何一個法的存在絕對有它的有支跟支分或者是名言這份分別心跟著能詮聲依著他的施設處去安立,所以這份分別心跟能詮聲所要安立的法跟它的施設處它的支分是體性異,它不是一。可是在我們的執實心會認為它是一,分不開的,所以叫不待他。那當然我們知道執它為恒常它就不是造作法,因為如果是造作法要觀待因緣而造作。因緣聚合就生成,因緣不聚合就壞滅。可是執為它恒常那它就不可能是造作法,所以在我們的顛倒執實心來說,我們會對任何一法我們執它,所以這一份自性有,只要我們的這一份俱生執的識體還沒有斷掉,那我們一定在輪回當中,只有斷掉了才算跳出輪回。所以一般來講的話,跳出輪回是指你這一份俱生執實的心斷掉了沒有而來説,斷掉就跳出輪回,沒有斷你到任何地方都還是在輪回。

我們要跳出輪回當然要依著佛菩薩所告訴我們的經,還有菩薩所造的論,他所說的如何把世俗諦這份顛倒執實心執為實有的這份,依著道理去觀察思維,把執為自性有的這份把它遮除掉。因為真實自性有的這份是不存在的,我們倒執他存在。由於倒執他存在所以我們就會起煩惱造業,不僅輪回甚至墮三惡道。因此我們包括學習經論以後,然後將這份執實心執為自性有的這份要依理遮除,把這份自性有遮除掉的這份無遮分,這份會顯現無自性這份叫勝義諦。依著這份勝義諦或者依著這份空性將顛倒的識體斷除掉,這份我們稱為解脫。同樣道理,勝義諦的諦也是稱為諦,世俗諦的諦也是稱為諦,我們剛剛有講世俗諦的諦的情況,他雖然顛倒性執為諦實,但事實上不是諦實,所以世俗諦叫如幻不真實。可是在我們的顛倒識體會執為很真實。我們透過現證空性這個道理,把這分自性有遮除掉然後去證到這分無自性,這分無自性是真實的存在,所以叫諦,我們稱為勝義諦。這份勝義諦,我們依著道理所證到的這份空性,它的特徵也是一樣,是常。所以我們以前講說,佛出不出世,空性一樣恒常存在,而且空性的存在是不待他,它恒常存在了,不觀待他法,它是常法,所以也是非造作。因此我們就可以瞭解了,世俗諦的“諦”跟勝義諦的“諦”特徵都一樣,這份特徵如果放在世俗諦法、有為法、緣起法的話,那它變成顛倒識體;如果這一分放在現證空性的當下它是正確的,如其所顯現的真實存在。所以當我們瞭解之後,我們首先必須瞭解在我們心識所呈現的這份自性有它的情況是如何。如同黑板上所說的,這個法跟它的施設處如同水跟牛奶融合在一起,我們于前方分不開了,好像只有無分之一(沒有支分的一)、很真實。首先你一定要瞭解這一分,這一分瞭解以後,再依著道理把這分遮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