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23
[釋]前面中觀應成本宗破諸法由四生——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以後,接著再回答他宗派的問難。
(p523+3)
若謂經說從他四緣而生果故從他生者,若從異性因生果者,當從火焰亦生黑暗,以是他故。又從一切是因非因,當生一切是非之果,同是他故。
[釋]:中觀應成本宗認為:苗芽是由苗芽的種子而生,故苗芽的體性是觀待苗芽的種子而有,然而此體性是唯名言假立,假若這個體性非唯名言假立而許有自性,則苗芽的體性與苗芽的種子就會成為不相干之異,若是不相干之異而苗芽的種子又能生苗芽,則會成為由不相干異體性之他而生。故若他宗謂:前面應成本宗破除了四生以後,他宗又說:經說從他四緣——因緣、增上緣、所緣緣、等無間緣。緣,就是依他,依著他而生,依著他而有,所以叫緣。承許有自性又說依緣的話,這個是相違的。什麼叫因緣?若此一法正為彼法作因,譬如泥為瓶之因,瓶是因為泥而作成瓶的,是為主因,是為因緣。增上緣:除因緣外餘法助果生者,其他幫助果法而生者,叫增上緣。譬如造作瓶時和泥之水,燒坯之火,名增上緣,是助緣,不是主因;這兩個主要是放在色法。如果是心法的話,再加上所緣緣和等無間緣。何謂所緣緣?心識要起作用的時候,定有所對之境,這個境為所緣緣;等無間緣:心識會刹那生滅、刹那生滅,同類心前念過去,前面已經滅掉,為次念讓出地位,無間地,不會為其他任何事物所間隔,它馬上現下一念又生起來了,所以,前念會讓出,第二念而生起來,為等無間緣。所以,經上不是說由四緣而生果嗎?這個緣,就是他啊。故說從他生者,中觀應成本宗認為:從他緣而生,從四緣而生,我中觀應成派也不會否認。但是如果你認為有自性的話,就是不依他──因不觀待果,果不觀待因,而從不相干異性之因而生不相干異性之果者,如果你承許有自性,自性是不依他,不依他,因又能生果,這樣的話,應當從火焰亦生黑暗,因為不相干嘛!不相干之他又能生,當然火焰也可以生黑暗。以理由皆是自性異不相干之他故。而且又從一切是相順因及非相順因,因要生果,果要由因生,這個一定要相順的。不相順的話,就不能稱為因生果,果由因生。所以你如果承許有自性,就是不依他,因跟果就變成不相干,如同不相干的事物一樣。所以,一切是相順因或者非相順因當生一切是相順果及非相順之果,也就是說,相順因也可以生相順之果,也可以生非相順之果。不相順之因也可以生相順之果,也可以生非相順之果。變成無法分的,因果差別相沒有辦法成立了。因為同是自性異不相干之他故。同樣道理,果由因生,也不一定了。
(p523+4)
義謂若許種芽有性,則諸稻芽與非自因火焰等事,由自性門性異之理,及與自因稻種子性性異之理,二種性異一切相同。
[釋]:上面所說的義理謂:若承許種芽有自性,如《四百論釋》云:「若法自性自體自在,不仗他性」,任一法的存在若有自性、自體、自在,當然就不仗他性了,不靠他,此中不仗他性即是種子與他法芽成為體性不相干、不相順、不相屬,則諸稻芽與非自相順之因火焰等事,由自性有之門體性異之理,及與自相順之因稻種子自性有體性異之理,有相順因及不相順因,此二種在自性有體性異一切皆相同,因為都是有自性,你是相順因,不相順因呢?都會變成有自性。有自性的話,都會成為不相干之異,因為你承許自性有故。這個在《四百論釋》說自性、自體、自在,不仗他性,不依他。我們前面說的種子生芽,要因果相順。如果種子跟芽有自性的話,就變成不依他,芽不需要依著種子,種子也不需要依著芽,就會變得不相干,不相干又能生的話,當然不相順的火焰等等跟相順的種子生芽就沒有辦法分得很清楚了。因為你都承許為自性有,都變成相同了。
(p523+6)
由是因緣,如與非因見異性時,覺諸異性互無仗托,與自稻種見異性時,相異之分亦覺如是。
[釋]:由是因緣,如與非自相順因稻芽與火燄,稻芽跟火焰是不相順,由眼見其為不相干之異體性時,覺知諸異體性時,是因為他們之間的自體性相互無仗托、不相干、不相順、不相屬,而且與自相順之稻種,由第六意識之分別心見其自性有體異性時,亦成不相干之異。也就是說,眼識這個名言識所見的稻芽與火焰就可以了知它們是不相干的異體性,但是相順的這種異體性稻種跟稻芽,若承許有自性,由第六意識來看的話,還不是一樣成為不相干之異體性?所以,此不相干之相異互無仗托之分,這一分來講,不論相順不相順,都是一樣的,相順與不相順亦覺如是,因為體性都是不相干之異、不相屬之異,因此所謂的相順跟不相順這一分就無法分出其差別。
(p523+7)
又此現為殊異之理,若是彼等自體之性,則其不從火等出生,從稻種生所有差別,於一切種不能分別。若謂可判能不能生所有差別,則其性異殊異之理,亦當分別,此顯相違。
[釋]:又由此第六意識分別心現見種與芽、稻芽與火燄二種為殊異之理,即自性有不相干之異。若是彼等種與芽、稻芽與火燄二種有自體之自性且互異,則其稻芽不從火燄等出生,而從稻種生所有差別,於一切種皆不能分出其差別。如果承許有自性,以第六意識來思惟它們的話變成不相干了,如同我們剛所說的,自性就是不依他啊,稻芽要依著稻種而生,但是如果有自性,就會變成不相干了,不相干的話,稻種又能生稻芽的話,為什麼不從火焰出生呢?那就沒有辦法分清楚了。若謂由眼見即可判出稻種能生稻芽,火燄不能生稻芽之所有差別,則其自性有體性異殊異之理,亦當分別清楚。因為一般世間名言承許稻種生稻芽,以其是相順因。火燄不能生稻芽,以其是不相順因。然若承許諸法有自性,則成為相互無依託且不相干、不相順。故若許稻種與稻芽,有自性且體性異,稻種跟稻芽本來就是體性異的,稻種不是稻芽,可是你又承許它有自性的話,就會成為不相干、不相順。若不相干、不相順,稻種又能生稻芽,則火燄亦應生稻芽,因為火焰跟稻芽是不相干、不相順,同樣道理,稻種跟稻芽也是不相干、不相順,為什麼稻種可以生稻芽,火焰不能生稻芽呢?理由都一樣啊!如是,就分不出其相順(稻種生稻芽)與不相順(火燄生稻芽)差別之理,故此顯其許自性有會成為相違。
(p523-5)
如《入中論釋》云﹕「如能生稻種,與自果稻芽是為異性。如是諸非能生火炭麥種彼等亦異。又如從他稻種而生稻芽,如是亦當從火炭麥種等生。又如他稻芽從稻種生,如是瓶衣等亦當從生,然未見是事故彼非有。」此說顯然,故許唯以一類因力成其決定相非論師意。其中過難,如破灶上不成有煙定有火時,已廣說訖。
[釋]:如《入中論釋》所說﹕「如能生稻芽之種,與稻種自果之稻芽——稻芽就是由稻種而生,所以稻芽為稻種之自果,是為自性有之異體性。如是諸非能生稻芽之火炭及麥種,火炭跟稻芽是不同體性,麥種跟稻芽也是不同體性,不同的體性以世間名言識來看,它們不相順因能生,但是稻種生稻芽體性也是異,如果承許它有自性的話,稻芽之種能生稻芽,那為什麼火炭或者麥種不能生稻芽呢?彼等亦是自性有之異體性,就以自性有的異體性來說,都是一樣啊。又如從自性有體性殊異之他——稻種而生稻芽,稻芽是依著他——稻種而生,如果承許自性有,就會變成不相干之體性殊異之他而生,如是,亦當從火炭、麥種等而生稻芽。又如從自性有體性殊異之他——稻芽從稻種生,稻種跟稻芽是體性異,可是你又承許有自性,變成不相干殊異之他,如果這樣的話,如是,瓶、衣等亦當從自性有體性殊異之他(稻種)而生,因為瓶衣跟稻種是體性異啊!但是你又承許自性有的話,變成自性有體性殊異之他跟稻種生稻芽也是一樣,自性有體性殊異之他,變成一樣,沒有差別了。然眼未見有如是事,從世間名言識來看的話,違背世間所共許啊,沒有這樣的事情產生啊!故彼由自性有體性異之他而生,這個事情是不可能存在的,然非有此事。此上所說顯然可知,故有學者承許說唯以〝一類因力〞而來承許的,即是在某一種特殊的情況之下而來成立其決定相屬或週遍的關係(亦即在世間名言識、眼見的情況之下,稻種可生相順之稻芽,非由火焰能生稻芽),此種說法並不是月稱論師之意,因為相屬或週遍的關係並不是侷限在某一種特殊的情況之下而來成立的。相屬跟周遍的關係並不是在某一個事物下而來成立,這種周遍相屬的關係是要遍一切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特殊情況之下而來成立的。這種過難,如同前面p471在破灶上不成立有煙定有火之理能遍一切時處且非量成之時,已廣說訖。前面講說,有煙定有火這種周遍關係不是由量成的,並不是周遍的。它是無法周遍於一切事物之上的。這種觀念前面已經破斥了。另外一個道理,這種周遍關係是說在某一個事物之上而來成立周遍關係的道理,這個道理可以遍一切處,而不是說這個道理局限在某一個事物上來成立的。譬如說,灶上有煙必定有火。如果把有煙必定有火局限在某一個地方的話,你們家的灶上有煙必有火,那我家的灶上並不一定有煙定有火啊,因為我沒有煮飯,是你有煮啊!如果限定在某一個事物上的話,它就不能遍一切處,但是灶上有煙必有火這個道理可不可以遍一切處?可以。前面有破斥那種一類因力局限在某一事物上而來成立,這是不對的。所謂的量,是要遍一切事物都可以成立的。
(p523-2)
第二十品云﹕「若因果性異,因非因應同。」《入中論》云﹕「依他若有他法生,從焰亦當生重闇,當從一切生一切,諸非能生他性同。」
[釋]:《中論》第二十品云﹕「若因果體性異——因不是果,果也不是因,體性異又許有自性,就會變成不相干。何謂自性?在我們的心識呈現這個法是不依支分,不依他因,而且非唯名言安立,那麼很自主地存在於識體的前方。如果你承許有自性的話,則相順因與非相順因應皆相同無差別。」相順之因的話,是因為因要觀待果,果要觀待因,這一法的存在一定要觀待他法,他法的存在也要觀待這一法。那你現在是不觀待的,因為你承許自性有。你承許自性有,不觀待的話,那相順因跟非相順因沒什麼差別了。下面引《入中論》云﹕「果依體性異之他法之因而生,若有自性之他法而生——有自性他法變成不相干,不相干又能生,則從火焰亦當生重闇,以世俗名言識來看,火焰一生當下黑暗就沒有了,只要火焰一消失,黑暗又起來了。哪有可能它們兩個互為因果呢?因為它們兩個是體性異,不相干的。這樣來說明,因果若有自性,體性異的話,火焰跟黑暗就變成一樣了。又當從一切相順因與不相順因而皆能生一切相順之果及不相順之果,故諸非能生相順之他性皆相同能生相順之他性,非相順跟相順都是不相干的他性了,因為你承許自性有。」